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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理解本科应用转型的内涵
时间: 2014年06月17日 来源: 365APP下载 浏览: 53 分享:

我眼中的职业教育
黄达人

        卸任中山大学校长以后,2011年下半年,我走访了国内十五个省市的二十几所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骨干)校、民办学校以及新加坡南洋理工学院,出版了一本访谈录《高职的前程》。可能很多人会奇怪,作为一个长期在“985”大学从事管理工作的人,怎么突然对职业教育感起了兴趣?一个现实的原因是,我国正处在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职业教育可以更直接地为产业结构调整服务,提供大量产业发展所需要的高技能、高技术、应用型一线人才。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对职业教育的深入理解,我认为,职业教育离我们并不遥远。
       
在《高职的前程》前言里,我总结了职业教育的三个特征:一是师资,强调“双师型”的师资队伍;二是就业,强调持证上岗;三是在教学过程中,强调基础与实践结合。我发现,不仅在高职院校,在普通高校包括“985”大学里,也大量存在有着职业教育特征的专业。例如,临床医学专业的老师需要有在医院临床工作的经历。学校要办医学教育就要有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加强学生的技能训练。学生上岗前需要通过执业医师考试。所以,讲职业教育,并不是指传统意义上的高职院校。由于教育管理部门机构设置等原因,造成社会上约定俗成的看法,把高等职业教育看成是专科层次的教育,把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高等院校看成职业学校。这是对职业教育的一种误解。
       
正因如此,我觉得没有必要非得把应用技术型高校直接等同于职业教育的本科层次。应用技术型高校主要进行职业教育,但并不仅限于职业教育。而且,对于“职业教育”,大家有一个接受的过程。在现阶段,关键是把“应用型”这条路走起来;同样,也不代表其他高校就没有进行职业教育了。我赞成国家通过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衔接中高职,打通职业教育断头路,提高职业教育办学层次,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的做法。说明高等职业教育不仅仅是专科层次的,也不是只有命名为职业教育的学校才来关注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建立现代职教体系很重要。打破了把高等职业教育看作专科层次的观念,回归了职业教育的本来面目,说明职业教育是贯穿整个高等教育的一个方向。
       
因此,我建议,不要把职业教育体系和整个教育体系分得太开,尤其是在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之间,不刻意强调把应用技术型高校纳入到职业教育体系,而是应该把高等职业教育放在高等教育的框架下去考虑。一方面由于中国的国情,老百姓很看重学历;另一方面,劳动者的社会地位还没有真正得到落实。把职业教育独立于整个教育之外,反而可能无法提高职业教育地位。在这种情况下,两者的相互融合才能使得职业教育有地位。

普职融合的他山之石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可以也应该融合。同属于东亚文化圈的日本和新加坡的做法可以提供一些启发。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李建忠教授在《职教提高层次,国外怎么做?》文章里介绍,日本在建立职业教育体系方面,沿学历体系多重路径向上,有两个特点:一是学制灵活,设立多种学习路径。高等职业学校的入学要求是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可插班编入高职四年级,同样,高职三年级学生可参加四年制普通大学或两年制短期大学的入学考试,也可在毕业后经过考试转学升入大学本科三年级,如技术科学大学或国立大学工科学院。二是为学生打通升学通道,职业教育层次不断提升。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日本高职毕业生可获得“准学士”学位,升入同年在各校开设的相当于本科层次的“专科”继续学习,专科毕业后可获得与四年制大学相同的“学士”学位,拥有继续攻读研究生的教育资格。新加坡的情况也是如此。
        即使是在职业教育高度发达的德国,提早分流是德国教育的一个显著特点,但前提也是各类教育形式之间进行互通,以便未来学生可以随时分流。
       
因此,要加深对于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认识,我认为有三个层面:一是国家层面。把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放在完善中国教育体系的背景下提出,充分考虑与整个教育体系的融合;二是学校层面。对于学校而言,要有自己的办学定位,立足定位,办出特色,服务社会;三是学生层面。让学生在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之间有着充分自由选择的权利,不是通过一次分流就决定了未来的方向,而是在学习的过程中,在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之间,可以有多次选择的机会。

所有大学都应关注“应用型”

       关于本科应用型转型这件事,我是很赞成的。我认为,关于“应用型”,不应该在定义上做文章、去纠结,而是应该看到其本质。“应用型”最重要的内涵是让我们培养的学生更加符合社会的需要,让我们的学校更好地具备服务地方、服务行业和产业的能力,落脚点是办社会满意的教育。在这个意义上,不是说要所有大学都来走“应用型”道路,但起码所有大学都应该来关注。
        以中山大学为例。中山大学办学的指导思想是“国际水平,国家需求”。尤其是《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由国务院发布实施以后,广东需求就是国家需求。一直以来,我们都是把广东需求作为学科、专业布局的依据,例如,农业学科、海洋学科等。在研究上,也非常关注应用研究。例如,医科,明确提出以疾病为导向;文科,我们主张问题导向。在师资队伍建设上,特别注重给应用研究特长的教师以职称晋升的特殊通道。在国际合作方面,结合广东核电、电子等支柱性产业需求,先后成立了中法核工程学院以及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联合工程学院。
        
其实,所有大学都在关注应用的问题。例如,教育部、财政部正在实施的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即“2011计划”。对其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的总体思路为,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制度先进、贡献突出”的根本要求,依据国家、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规划以及行业、企业的重大需求,对协同创新方向选择的重大意义、深远影响以及紧迫程度进行认定。
       
“2011计划”有四类协同创新模式,这次候选认定的69个中心,有29个属于面向行业、产业类。我参加了其中一个活动注意到,此类中心特别强调以“支撑传统、引领新兴、产学融合、贡献重大”为建设宗旨,经过改革发展,建设成为我国行业产业前瞻与共性技术研发的重要基地,推动产学研用融合发展的转化平台,高端行业产业人才的培养摇篮。这次也看到,这类中心的牵头高校主要是“985”、“211”大学。因此,我认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并不仅仅存在于狭义的职业教育,也不为应用技术型高校所专属。“应用型”代表着一个办学方向。 
       
之所以要强调这是一个方向,就是希望学校领导不要纠结于概念,而是要认清本质。大多数高校领导对于“应用型”是没有分歧的,就没有必要去争论是不是职业教育,也没有必要去分辨应用技术型与应用科技型在字面上的差别。推动本科应用型转型,关键在于如何去推动。用安徽省教育厅程艺厅长的话说,“用应用的方式推进应用型转型”。我也认为,在国家产业转型的关键时期,大学毕业生就业难成为社会特别关注的焦点,作为大学的管理者,重要的是行动,而不要让一些概念上的争论扰乱了我们的办学方向。

新建本科向应用型转型是完全正确的

       对于新建本科的问题。首先,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一直把“应用型”作为新建本科院校合格评估中对学校办学定位的基本要求。所以,强调新建本科向应用型转型是完全正确的。
        第二,与老的本科院校相比,明确办学定位问题对新建本科院校是一个更为迫切的现实任务,这直接影响新专业的开设和布局以及教师队伍的建设等办学的重大问题。
       
第三,很多新建本科就是从高职、高专升格而来,对于职业教育的特征,对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规律,比较熟悉。因此,在应用型转型或者坚持走“应用型”道路上比较有利。所以,我认为,新建本科院校是应用型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我在前面已经提出,应用型的方向是所有高等学校都要关注的,应用型转型也不应只限于或专指新建本科院校。
       
我在一些场合也听到人们的一些评论,认为新建本科是因为办学水平低才会被划为应用技术类型。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应用不代表低水平;面向职场培养人才也不是低水平;强调应用研究更不是低水平。我特别认同清华大学谢维和副校长曾经说过的一段话,大概意思是,大学在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上可能定位各不相同,但不应以定位来判断大学的水平。大学的办学水平不是体现在办学定位上而是体现服务于定位的水平上。

本科应用型转型既要体现国家意志,也要注意多样化发展

        我听说,有舆论认为,所谓推进本科应用型转型的《驻马店共识》带有比较强的行政色彩,是用行政的方式改变学校的办学方式。要评价这个观点,我认为,应从国家意志和大学自主权之间的关系进行讨论。
        第一,关于国家意志,我想通过建设《大学章程》这件事来说明。从法理上来说,制定组织章程的是其投资者、发起人或举办者,对公立大学而言就是政府。也就是说,大学章程一定要能够体现举办者的布局和意愿,而大学在确定的框架下行使办学自主权。如果不能体现举办者的意愿,无法界定大学与政府的边界,《大学章程》的作用就无法充分体现出来。因此,对于公立大学而言,政府作为举办者,如果国家意志无法得到体现,大学的办学自主权也就无从谈起。
       
就我走访的情况来看,很多学校比较早地就明确提出要走“应用型”的道路,而且不少已经付诸行动。安徽、河南、山东、重庆等省市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出台政策或给予资金支持,鼓励转型。在此基础上,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时进行了总结、推广和部署,并指导成立了技术应用大学联盟。我认为,这正是国家意志的正确体现。
       
第二,在保证国家意志的前提下,需要梳理政府与大学之间的关系。一方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大学不要有太多规定,让大学自己去发展。美国国家工程院院长、马里兰大学前校长牟德博士在与我交流时提到,美国高等教育管理的思维模式是“不加控制,自由发展”。我也曾建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大学要多一些指导性的意见,少一些指令性的文件。
       
最近对于落实大学自主权的讨论比较多,我认为,落实大学自主权,不在于要给大学多少权力,而是应该明晰政府和大学的权力边界。借鉴最近比较热门的负面清单的概念,所谓负面清单,就是政府在管理过程中以“非禁即入”为原则,仅规定禁止或限制进入的领域。那么,在讨论大学自主权方面,是否也可以转变一下思路,从规定“大学可以做什么”到明确“大学不能做什么”。政府不再给大学画圈,而是政府先把权力的边界划好,把办学的空间留给大学。
       
另一方面,政府在放权的同时要加强考核和评估。从政府的角度来说,简政放权是手段,根本目的是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管理大学,从管制型向监管型转变,这里面应该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把该放的权力放掉;二是把该管的事务管好。因此,政府在转变职能的背景下,对于大学的管理应该侧重在监督。
      
例如,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工作有了重要转变。本科教学评估已从水平评估改为审核评估以及针对新办本科院校的合格评估。合格评估抓底线。而所谓审核评估,是按学校自己确定办学目标进行评估。
       
我认为,审核评估代表了政府对大学管理的一种导向,即对大学的评估是一个相对概念,既不是用同样一套指标体系去评价大学,也不是用定量的方式去考核大学,而是看大学是否遵循自己的办学定位,是否实现了办学目标。
       
第三,作为学校而言,在走“应用型”道路时,不要照搬其他学校的经验,努力办出特色。
       
去年年底,我请陈至立同志为海外大学校长访谈录作序,她说她最重要的意见,就是要注重大学发展的多样性。香港城市大学程星副校长则套用了一句名言:平庸的大学都是一样的,而优秀的大学则各有各的优秀。
       
我想,大学发展要多样性,本科应用型转型同样也要注重多样性。在现实中,我看到了各种精彩案例。有的立足地方,强调错位发展。例如,黄淮学院、徐州工程学院;有的原来是行业办学,现在要回归行业,强化行业。例如,武汉纺织大学、重庆科技学院、南京工程学院;有的没有行业背景的学校也积极对接行业和区域支柱产业。例如,常熟理工学院、东莞理工学院;有的是中德合作,借鉴德国应用科学大学课程改革思路。例如,合肥学院;有的建设与城市密切互动的城市型大学。例如,成都大学。等等。
       
另外,各个学校探索应用型转型的规模和范围也各不相同。多数学校整体转型,也有的学校在几个学院甚至在几个专业先探索应用型转型之路。例如,曲阜师范大学。
        
总之,特色发展必然呈现多样性。在转型发展时既要贯彻国家意志,也要充分尊重大学的自主权,不能“一刀切”。

走“应用型”道路要关注高等教育的核心问题

        我认为,对于大学而言,不管走不走“应用型”道路,都要关注高等教育的基本问题,包括大学的办学定位、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师队伍等。对于走应用型转型的高校,就是需要在高等教育的这些基本问题上,突出应用的特征。例如,人才培养的定位是要培养技术型人才,强调回归职场。我很赞成北京交通大学查建中教授对于应用型的理解,他认为,这是面向职场的专业教育。我觉得,是否也可以说,应用型强调面向一线、面向现场培养人才。又如,研究工作的定位强调面向行业、面向产业的应用研究,以产学研结合为特征。重点关注管理规范创新、技术创新和工艺创新,等等。
        这里,我特别想讲一讲学科基础建设的问题。在本科应用型转型中,需要重视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对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强调学生对职场的适应性,而不要求在专业教育中学科知识的完备性和系统性。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学生的专业教育上,淡化学科体系不等于只关注学生的专业发展。在学生培养上,体与用、道与术的平衡是永恒的话题。我也看到一些明确走“应用型”道路的学校非常注重大学文化的建设,注重塑造学生良好的精神和气质。
       
同时,大学的另一个重要群体是教师,他们是学科的专家。学科水平高低是评价教师的重要依据。我想,专业是培养学生的组织形式,而学科则是教师的成长道路。
       
对于新建本科而言,更加不能忽视学科建设。一方面强调要向应用型转型;另一方面要注意从专科到本科的转型。
       
在调研的过程中,我也不断提问,专科和本科的区别在哪里?得到了很多回答,也受到很多启发。最近,为了找到更为根本的区别,我认真阅读了《高等教育法》,找到了一些依据,列举出来:第十六条,高等学历教育应当符合下列学业标准:(一)专科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和初步能力;(二)本科教育应当使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本专业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第二十五条,设立高等学校,应当具备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大学或者独立设置的学院还应当具有较强的教学、科学研究力量,较高的教学、科学研究水平和相应规模,能够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大学还必须设有三个以上国家规定的学科门类为主要学科。第四十七条,高等学校实行教师职务制度。教授、副教授除应当具备以上基本任职条件外,还应当对本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比较丰富的教学、科学研究经验,教学成绩显著,论文或者著作达到较高水平或者有突出的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可以看到,学科是本科区别专科的重要特征。
       
走“应用型”道路,强调围绕行业、产业建设专业群,但是要注意到,支撑专业群的是学科群。我认为,“应用型”既体现在培养的学生为职场所欢迎,又体现在学校有能力为社会和企业服务,而服务能力的基础就是学科的水平。

(作者系中山大学原校长)

审稿人:赵 磊